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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深耕學習輔導獎勵金「自學輔導獎勵金」作業說明
依  據 教育部【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 – 提升高教公共性:完善就學協助機制】
申請時間

9/22(一)中午12:00-10/1(三)中午12:00 開放網路報名

10/17(五)公告初審結果

聯繫窗口 實習與就業輔導組 石鈺瑄 承辦人 ( 分機5776 ) 昌明樓1樓4118室
 詳細內容
內容
課餘時間自主學習,每學期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20 小時自學時數及 1 項自學輔導機制
依繳交月份收件審核並於次月核發
錄取順序 以前一學期未申請通過者優先
並考量申請表內容之可行性、積極性與完整性
且依照繳交申請表之先後順序錄取
初審資料 申請表(於報名連結上傳pdf檔案)
複審資料

成果報告(紙本)

採每月收件複審,每月最後一個工作天中午12點收件截止,複審通過將於次月底前核發。

(每月收件截止日:10/31、11/28、12/5)

獎勵金 10,000元(每學期只可申請一次,採每月審核次月撥款)
重要行事曆 11/20(四)中午12:10-13:10 自學分享會(中商大樓7203討論室)

備註

①自學輔導機制3 選 1 :自學老師諮詢輔導 1 次、參加自學分享會 1 場
   或手寫 800 字讀書技巧報告一篇

本學期自學輔導與課後輔導可同時申請,但時數需分開完成,不可重複認列

Q&A

Q1:自學輔導獎勵金需要每個月提出申請嗎?

A1:每學期僅可申請一次,需於114-1學期獎勵金報名申請期間9/22(一)中午12:00-10/1(三)中午12:00

        填寫線上報名網址,通過初審後,隨即10~12月需於月底規定時間前繳交20小時自學輔導相關複審資料,

        將複審資料繳交給承辦老師,審核通過後次月核發10,000元。

 

Q2:自學輔導獎勵金每月收件及審核時間為何?

A2:114-1學期自學輔導獎勵金共有三次收件時間,分別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天(例:10/31、11/28)

        及學期結束前獎勵金最後收件日(例:12/5),若是於每月收件截止日前繳交,複審通過將於次月底前核發,

        例如:10/31前繳交視同十月份收件,複審通過將於十一月底前審核撥款,以此類推。

 

Q3:課後輔導和自學輔導的核發方式有何不同?

A3:兩者皆是採取每月收件審核撥款,但課後輔導每月皆可申請複審,而自學輔導每學期僅可申請一次複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