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深耕學習輔導獎勵金「課後輔導獎勵金」作業說明 | |||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依 據 | 教育部【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 – 提升高教公共性:完善就學協助機制】 | |||||||
申請時間 |
2/24(一)中午12:00-3/5(三)中午12:00 開放網路報名 3/7(五)前以簡訊或EMAIL通知初審結果,通過者即可參與並繳交複審資料 |
|||||||
聯繫窗口 | 實習與就業輔導組 黃語彤 承辦人 (分機5439) 昌明樓1樓4118室 | |||||||
詳細內容 | ||||||||
內容 | 3-6月每個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10 小時課後輔導,每月皆可申請。 | |||||||
錄取順序 | ①前1學期未申請通過者優先 ②繳交完整複審資料且無誤者之先後順序 |
|||||||
初審資料 |
需於申請時間填寫線上獎勵金報名表單, 收到資格審查初審結果通知後,於每個月完成並繳交複審資料即可 |
|||||||
複審資料 |
簽到表、學習紀錄、學習單(皆為紙本) 每月第一個工作天中午12點收件截止(例:4/1、5/2、6/2、7/1) |
|||||||
獎勵金 | 5,000元(每月皆可申請,採每月審核撥款) | |||||||
重要行事曆 | ①收到簡訊審查結果通知後,同學即可參與每月課輔 ②3/3(一)~6/20(五)「113-2學期」職輔中心駐點課後輔導 ③4/3~4/7清明連假、5/30(五)端午節 暫停一天 |
|||||||
備註 |
①課輔對象:113-2課表之任課老師或任課老師的TA、職輔中心駐點之課輔小老師 |
|||||||
Q&A |
Q1:課後輔導獎勵金需要每個月提出申請嗎? A1:需於113-2學期獎勵金報名申請期間2/24(一)中午12:00-3/5(三)中午12:00,填寫線上報名網址, 通過初審後,隨即3-6月每個月只需於月底前完成10小時課後輔導及相關複審資料, 將複審資料繳交給承辦老師,審核通過後每月核發5,000元。
Q2:課後輔導獎勵金是3月-6月規定每個月都要申請嗎? A2:不是硬性規定每個月都要完成並繳交複審資料,而是鼓勵同學可以每個月完成並繳交 複審資料,實際情形仍依照同學自身時間與規劃進行課後輔導。
Q3:課後輔導和自學輔導的時數可以重複認列嗎? A3:本學期課後輔導和自學輔導可以同時申請,但是兩者時數不可以重複認列,需要分開 完成個別所需的時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