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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深耕學習輔導獎勵金「學業進步獎勵金」作業說明
依  據 教育部【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 – 提升高教公共性:完善就學協助機制】
申請時間

由承辦單位主動個別通知符合的同學

聯繫窗口 實習與就業輔導組 黃語彤 承辦人 (分機5439) 昌明樓1樓4118室
 詳細內容
內容

限舊生參加,需於112-2學期參加深耕學習輔導獎勵金之申請,

且至少完成1項的學習輔導項目,並於112-2比112-1學期總成績進步者,

由承辦單位主動個別通知符合的同學

繳交「歷年成績單正本」進行申請,通過者將核發獎勵金3,000元

錄取順序 成績進步幅度大者優先排序,並依據當年度經費核定名額依序錄取
獎勵金 3,000元(每學期核發)
備註 承辦單位預計於今年(113年度)9月個別通知符合的同學申請。
Q&A

Q:113-1學期有「學業進步獎勵金」可以申請嗎?

A:有的。將由承辦單位主動個別通知符合的同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