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教育部112學年度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」共同供應契約案 】
一、112學年度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」共同供應契約(招標案號:LP5-112023),已由「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。
二、契約有效期限: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三、保險內容:傷害保險每人最高理賠新臺幣200萬元;傷害醫療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。
四、保險得標金額:每人新臺幣695元(一年期),未滿一年之計費標準請參考實習保險內容。
五、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,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-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。
連絡人 | |
加保(退保)窗口:洪先生 | 電話:(07)332-7259#24 |
理賠窗口:黃小姐 | 電話:(07)332-7259#32 |
地址:801740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349號6樓之1 |
學生校外實習團體保險(下載專區) | ZIP | |||
01 | 1-03-學生校外實習團體保險(112學年度-新光產物保險-112.08.01-113.07.31) | |||
02 | 112年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團體保險」簡報影音檔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