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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務學習之緣起

服務學習於1960年代,因為美國高等教育以及學生參與社會正義的需求和呼聲日漸殷切,同時配合杜威(Dewey)經驗教育的論述,服務學習因此在70年代於許多校園中蓬勃發展,到1980年代末期,更在許多深信服務學習具有極大教育潛力的有識之士努力下,美國教育委員會結合了校園盟約(campus compact)的力量,結合1000所大學及學院,正式奠定服務學習的理念與做法。1993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服務行動法(Service Action),更奠定了服務學習可以永續發展的正當性。在1994年柯林頓總統史無前例地親自致函全美各大專院校校長,請託他們鼓舞學生,建立為國家社會提供服務的精神。至此,服務學習的波濤,洶湧地推廣到全球有心學習的國家與地區。

台灣雖極早就已有勞作教育或類似服務教育之做法,但運用服務學習之概念推動教育並進而成為一種新的教學法,其歷史尚屬年輕,但隨著社會對高等教育的期望提高,目前亦已漸成潮流。許多學校在接受概念、採行實驗措施,在反省、質疑、檢視過程中摸索前進,並對於服務學習中採用結合專業、從做中學,於參與服務後反省內化的紮根設計,多持正面看法,也深覺服務學習之推動,應有助於教學中「知、情、意、行」目標之達成,故推動之意願與決心在台灣亦已蔚為風氣。

二、實施目標

服務學習是一種經驗教育的模式,透過有計畫的社會服務活動與結構化設計的反思過程,以完成服務的需求,並促進服務者(學生)的學習與發展。服務學習帶來的功能主要包含學生、學校及社會(社區)三方面,藉由三贏策略做為目標:

藉由服務學習促進學生的社會與公民責任、服務技能、個人發展及在真實生活情境的學習能力,反思學習能力與批判思考能力。

藉由服務學習帶來師生關係的改變,使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夥伴,而非只是被動的知識接受者;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,學校氣氛成為更開放、積極與成長的學習環境,學校也從社區得到資源與支持。

學生透過直接服務帶給社區實質的幫助與問題解決,也帶給社區(機構)新的思考,同時因為參與帶給學生正向的成長經驗,使其繼續投入社會服務,繼而積極參與社會事務。

三、實施原則

(一)多元參與

服務學習之推動重視多元參與,廣闢學校、教師、學生與社會/社區,以及民間組織之交流機會。使每個參與者皆成為服務學習之實踐主體,學校與社會形成多元教育夥伴關係,並提供給學生多元的選擇,以適應不同學生的興趣、能力與需求,發揮多元的智慧,使學生具有思辨、選擇與反省,進而認同、欣賞與實踐之能力。

(二)統整融合

服務學習之執行與推動,可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上,融合學校正式課程、非正式課程,以及校園文化,並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資源以共同參與。此外,亦可融入現行教育政策、課程教學或相關活動,結合現有社會或終身教育等政策之推動,以強化服務學習之功能。

(三)創新轉化

服務學習以創新原則,透過選擇、轉化與重整方式,以促進學生新思維、新觀念、新行動,增進本身的社會與公民責任、服務技能、個人發展及在真實生活情境的學習能力,強化反思學習能力與批判思考能力。

(四)分享激勵

服務學習之推動乃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,輔導並獎勵學校結合社區發展其特色,成為推動服務學習之合作夥伴,並進而導引社會教育之正向發展。此外,亦可激勵或徵求民間組織,齊力參與服務學習推動行列。

四、實施類型

服務學習發展可區分為兩種實施類型:

(一)結合課程的服務學習:服務學習課程可分為三大類

校訂共同課程:此屬學校訂定之共同課程,大多屬必修之基礎課程。猶如許多學校實施之勞作教育,但不同於校內清掃工作,此類課程融合社區服務歷程,安排基礎理論講座,以及課堂教師引導與討論,切實地協助學生達到課程所訂定之學習目標。

通識課程:則屬各校通識教育中心所開設之課程,提升學生人文素養、社會關懷、文藝欣賞與土地情操等發展全人人格的面向,此多屬選修課程。

專業課程:則指各系所開設之相關專業領域課程,每一門課皆特別設計安排服務社區之作業項目,促使學生應用課堂所學知能,以提升學習效果。

(二)結合學生社團活動的服務學習:如推動大專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、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、教育部資訊志工團隊計畫、學校運動志工計畫及大專校院學生參與國際志工服務等。

(資料來源:節錄自教育部服務學習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