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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賽公告】原舞曲-原住民熱舞創意比賽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0-10-05

目的:隨著新冠病毒疫情之趨緩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推出防疫新生活運動,本市為促進民眾身心健康、推展全民運動風氣及延續108年度辦理原住民創意熱舞大賽之熱力,今年度將規劃擴大辦理,並誠邀臺中鄰近(彰化、南投、苗栗、嘉義等)區域熱愛跳舞的原住民朋友們共襄盛舉,以舞會友跳出自我,推動舞蹈產業,讓具有原住民族創意元素之舞蹈發光發熱,熱力生生不息。

指導單位:原住民族委員會、臺中市政府。

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。

協辦單位:彰化、南投、苗栗、嘉義等地方政府、本市各級學校、本市各社團及教會

活動時間:109年11月14日。

活動地點:草悟道市民廣場,或本會指定地點。

 

  • 參賽資格:

一、分為下列二組:

   (一)台中市組:設籍及就讀(就業)於本市原住民。

   (二)彰化、南投、苗栗、嘉義等縣市組:設籍及就讀(就業)於該地區之原住民。

   (三)每組隊伍,開放非原住民,惟人數不得超出總人數40% 。

二、原則以4至12人為一隊,且同一員選手不得同時加入兩隊參加報名,參賽隊伍臺中區及非台中區各取10隊,預估超過240人參賽(每隊含領隊1名)。

三、參賽人員參加本市者,比賽前將檢核身分證明及其他可證明之就業及就學之證明;非本市者(僅提供身分證明即可 )。

 

  • 受理及辦理方式:

一、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(星期五) 17時前。

二、報名方式:

 (一)初選報名:採線上方式報名。

1.至主辦單位「原舞曲-原住民熱舞創意比賽」主題網站填寫線上  報名資料,並上傳舞蹈作品影片檔。

2.收件期間:預計截止日至10月25日下午5時止;初賽評審時間為109年10月30,結果公告本會網站。

 (二)決(賽)選日期:109年11月14日。

 

  • 籌組評審團:得標廠商應辦理初、決選評審相關作業並支給評審委員評審費及交通費;評審得標廠商協助提供評審經歷及聯絡方式。並負責聯繫。

1.初選評審團:3位評審委員。

2.決選評審團:5位評審委員。

3.評審委員應予迴避事項:

(1)編舞者三親等內之親屬。

(2)擔任參賽作品之指導、顧問或其他職務。

(3)其他影響比賽情事者。

4. 初、決選評審會議應準備評審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、領據簽單、會議簽到表、會議紀錄、作品評分紀錄表、會議茶點等。

5. 得標廠商應於會議前完成評審場地之相關設備佈置、準備工作、委員接送安排。

6.得標廠商須事前統計線上徵件數量,於109年10月23至29日整理初選徵件資料,確認線上投件影像資料轉檔正常,以利初選評審作業順暢進行;須將所有參賽者授權書電子檔整理歸類。

7.本會將提供線上評審連結,供評審委員於109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間自行觀看,得標廠商需協助確認評審於會議前已觀看完畢,俾利初審會議之進行。

8.評審會議工作人數:為避免影響評審評分,評審會議時,評審會場僅留下必要之工作人員,負責隨時補充茶點等庶務工作。

 

  • 成績公佈:

1. 初選結果經本會簽核後,於本會通知次日3日內公佈於活動網站上,並聯絡各參賽連絡人。

2. 決選由初選入圍之10件作品參加現場演出決選,廠商至遲應於決選前10日編排賽程公佈於活動網站上,並聯絡各參賽連絡人。

 

  • 競賽方式:

一、本計畫視報名人數,台中區及非台中市區各遴選10名進入決賽。

三、比賽內容:

(一)不分舞蹈類別,如:土風舞、流行舞、爵士舞、啦啦舞、民族舞、現代舞、自編舞……等各式創意舞蹈類型。

(二)「創意」之內涵:指以一種(或以上)之舞蹈類型作為基礎,並自訂舞蹈主題後,以求新、求變、求精進等方式,放入原住民舞蹈特色之元素,並針對服裝造型、舞蹈動作技巧、音樂配樂、主題特色等方面發展出令人回味無窮之舞蹈展演內容。

(三)決賽參賽隊伍應依序號出場演出,每階段演出時間(含進出場)以10分鐘為限。

 

  • 評分標準:

(一)評審委員:初審3人、決賽5人,由承辦廠商邀請專業人士擔任。

(二)評分項目及配分:

1、舞蹈技巧30%:舞蹈之技巧,整體舞蹈動線與節拍之熟練度、流暢度及協調性。

2、創意及服裝道具40%:以演出之主題特色、放入原住民舞蹈特色元素及整體創意、構思設計為評分基準。

3、團隊精神20%:評分內容包括表演主題之完整性、團隊精神、整體儀態。

4、音樂10%:音樂與舞蹈相符為標準。

(三)評審注意事項:

1、參賽隊伍之競賽分數,依各評審委員之評分總和計算。

2、比賽得分相同時,以歌舞技巧及主體內容評定之。

 

  • 獎項與名額:臺中市區及非台中市區各取得以下名次

A本市比賽獎勵

第一名:獎金5萬元,獎盃一座

第二名:獎金4萬元,獎盃一座

第三名:獎金3萬元,獎盃一座

第四名:獎金2萬元,獎狀一幀

第五名:獎金1萬元,獎狀一幀

特別獎項:3名,獎金3,000元及獎狀1。

1最佳造型獎;2最佳精神獎;3最佳創意獎。

B邀請賽獎勵(非臺中市)

第一名:獎金5萬元,獎盃一座

第二名:獎金4萬元,獎盃一座

第三名:獎金3萬元,獎盃一座

第四名:獎金2萬元,獎狀一幀

第五名:獎金1萬元,獎狀一幀

特別獎項:3名,獎金3,000元及獎狀1幀。

    1. 最佳造型獎、2. 最佳精神獎、3. 最佳創意獎。

四、頒獎:參賽隊伍20隊表演結束後,依據評分標準之結果,現場辦理之。

 

  • 其他:

一、舞台、燈光、音響設備及現場佈置由承包廠商負責外,各表演團體所需之服裝、道具、音樂均需自備。

二、參賽隊伍演出使用之音樂,請儘量選用可公開播放之樂曲。

三、本比賽將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
四、舞台尺寸:由承辦廠商規劃後再行公布。

五、本案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、颱風等自然氣候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取消或更改辦理模式,本會有最終決定權。

玖、活動流程:由承辦廠商安排規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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