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服務與學習課程異動:
(一) 業經112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教務會議審議通過(113.4.30)、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辧理(113.6.4)。
(二) 「服務與學習」課程為四技一年級必修課,自113學年度起修改為必修學期課,每學期時數為18小時(含授課及校外服務),由服務學習輔導組規劃各系開課學期,由零學分變更為1學分(屬核心通識課程);且廢除勞作教育(愛校服務)的課程內容,教室回歸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及維持教室環境整潔。
二、 重、補修規定:112學年度前「服務與學習(一)、(二)」重、補修生(包含轉、復學生),若單學期不及格,可任擇上學期或下學期「服務與學習」課程重修;若學年皆不及格,須重修上學期及下學期「服務與學習」課程各一次,修滿所缺必修課程,以順利畢業。
職涯及諮商輔導中心服務學習輔導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