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,憑藉取得技術士證,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,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,並增進青年就業穩定性,本試辦計畫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凡15至29歲青年符合資格者,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「A證照獎勵金」及「B就業獎勵金」,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限。 二、各級別獎勵金如下: (一)甲級:新臺幣2萬元整。 (二)乙級:新臺幣1萬元整。 (三)丙級或單一級:新臺幣5千元整。